Beal是否走步? 聯盟、裁判不同調

賴意文 2019年02月13日 12:20
Bradley Beal。(達志影像資料照)
Bradley Beal。(達志影像資料照)
昨天(12日)底特律活塞主場擊敗華盛頓巫師的比賽中,巫師後衛Bradley Beal在第4節剩下7分16秒時的疑似走步或許對比賽沒有造成太大的影響,但聯盟與裁判工會對這球是否走步有不同的看法,或許值得關注。 這球Beal在切入時球沒有拿好,疑似在走步後才傳球,但裁判並未吹判因而引發球迷在網路上提出質疑。對此NBA裁判工會在推特上澄清判決無誤:「該進攻球員在右腳踏在地上時收球,然後在失去對球的控制前踏出合法的2步。在重新取回球權後,球員被允許重新確定軸心腳,然後在那腳回到地面前傳球或投籃。這是合法的。」 許多球迷不滿裁判工會這樣的解釋,尤其是不認為Beal有失去對球的控制。裁判工會指出這指的是漏球(Fumble)規則,無論防守者有沒有碰到球,這球Beal如果有漏球就沒走步,沒漏球就是走步,而「現場裁判認為這是漏球,因此這是合法的。這就是為什麼這個工作這麼困難的原因。」 不過曾任裁判25年,從2017年起擔任NBA裁判培養與訓練部門副總裁的Monty McCutchen今天接受《ESPN》訪問時卻有不同的看法,認為這球並不是裁判工會在推特上所說適用漏球規則的情況:「Bradley Beal收球之後踏出了2步,但失去對球的控制。一旦他在踏出那2步後失去控制,他必須在踏出另1步之前重新取回控制並傳球或投籃才不算走步。這球他沒有在踏出下1步之前取回控制,所以是走步。」 這球或許對比賽結果影響不大,相關球員包括Blake Griffin與Beal還能在推特上藉此互開玩笑,但裁判工會與聯盟對於判決、對於規則解讀不同調,是值得注意的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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